借款人无法归还借款该怎么办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最好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还款请求,除非自愿偿还。
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如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会根据你的请求扣划债务人的工资用于抵付欠款,但不会全额扣划,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即债务人的必要生活费用,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及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而定。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提醒您,首先,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其次,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由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欠款法院强制执行要多久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都兰县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东南部。都兰(蒙古语意为“温暖”),总面积4.527万平方公里。截止2013年,总人口近10万人。以汉族为主,还有藏、蒙古、回、土等少数民族。县人民政府驻察汗乌苏镇,距州府德令哈市205公里,省会西宁市428公里。都兰县地处柴达木盆地东南隅,全境可分为汗布达山区和柴达木盆地平原两种地貌类型。戈壁、沙漠、谷地、河湖、丘陵、高原、山地等地形依次分布。境内有沙柳河、托索河、察汗乌苏河等大小河流40多条。属高原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2.7℃,最低极端气温为-29.8℃,最高极端温度达33℃。年均降水量179.1毫米。都兰县辖4个镇、4个乡,是青海省的十大资源县之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都兰县位于青海省中部、柴达木盆地东南隅,东邻乌兰县茶卡镇,西接海西工业重镇格尔木市,南邻青南牧区果洛州玛多县和玉树州曲麻莱县,北连海西州首府德令哈市。县域东西长约310公里,南北宽约180公里,总面积4.527万平方公里。县城察汗乌苏镇东距省会西宁市427公里,西距格尔木市340公里。